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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庭审进校园
11月26日上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把法庭“搬”进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这是重庆五中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的重要指示,促进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有机结合,与重庆工商大学联合举办的庭审进校园活动。
重庆五中院民三庭樊群、黄键、彭浩三位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了世纪华联超市(江苏)有限公司诉永川区某百货经营部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庭审过程中,合议庭组织双方代理人紧紧围绕“被告在门头店招上使用‘世纪华联’字样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以及相关法律后果的承担”这个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代理及辩论意见。
旁听的师生们通过鲜活的案例感受了《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法条的司法适用,形象地学习了民事案件第一审的全部审理程序,认为整个庭审过程紧扣争议主题,双方代理人在法官的组织引导下发言逻辑严谨、诉辩精彩,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生动的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法治课。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就本案审理过程中相关法律问题与旁听的师生展开了热烈的互动交流。师生们表示,这次活动贯彻了“寓教于审”的理念,生动而直接地让大家“零距离”感受公平正义,期待重庆五中院和重庆工商大学之后能让更多鲜活的法律实践走进高校,构建起法院与法学院之间牢固的交流桥梁。
编辑:渝五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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